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
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根据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
)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
)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,东方证券将自 2024 年 7 月 10 日起销售以下基金(以
“东方证券”
下简称“上述基金”
)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业务范围
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
泓德远见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500
泓德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/C 类:
泓德臻远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395
自 2024 年 7 月 10 日起,投资者可通过东方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、赎回、定期定额投
资(以下简称“定投”
)、转换等业务。
上述基金可参与东方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,
具体优惠规则以东方证券的安排为准。
二、重要提示
金,且最低申购起点不得低于人民币 1 元。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上述基金
的基金合同、招募说明书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。
每期最低投资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1 元。
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,
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,转换为本公司管理且同一注册登记机构下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
最低转换份额不得低于 1 份。
额。具体转换业务规则请参考东方证券的相关规定,
三、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
客服电话:
www.dfzq.com.cn
网址:
客服电话:
www.hongdefund.com
网址:
四、风险提示
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,
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
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。
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,
但投资有风险,
基金
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
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
投资有风险,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,如实填写
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,
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
资。
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,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,也
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。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“买者自负”原则,
在做出投
资决策后,
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,
由投资者自行承担。
投资有风险,
选择须谨慎。
特此公告。
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